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《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宜人社规〔2025〕2号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需要,江安县国有林场公开招募4名就业见习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募对象、人数及条件
(一)招募对象
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。
(二)招募人数
4名
(三)招募条件
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;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遵守见习规定和见习岗位纪律规定。
二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
(一)提供虚假信息的;
(二)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、纪律处分的;涉嫌违法违纪,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(三)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。
三、申请程序及方式
(一)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
(二)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结束(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)。
(三)报名地点:江安县国有林场3楼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831-8770172。
(四)报名所需材料
1.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其他与报名相关的资料,所有材料均一份;
2.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;
3.报名现场填写《江安县国有林场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》。
四、录用方式
报名结束后,由江安县国有林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面试后,综合评价确定就业见习人员。
五、见习管理
(一)达成见习意向后,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。
(二)见习期限:3至12个月
(三)期间参照《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/月,按月给予基本生活费,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六、本公告由江安县国有林场负责解释
江安县国有林场
2026年4月23日
记者/作者:江安林竹
编辑:陈钰芸(见习)
责编:魏蔚、李富强
监制:张艳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