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》相关规定,经江安镇推荐申报,县委政法委核查,县见义勇为评审会议评审通过,拟提请江安县人民政府表彰胡伦、邓腾超、杨某为“见义勇为群体”。现将表彰群体名单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。
一、基本情况
胡伦,男,汉族,群众,52岁,江安镇居民。
邓腾超,男,汉族,群众,42岁,江安镇居民。
杨某(因个人原因申请不公开身份信息,按《宜宾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予以保密)
二、简要事迹
2026年1月16日,一名女孩坠入淯江,生命危在旦夕,胡伦、邓腾超、杨某三人不顾自身安危,合力开展生死救援,其英勇行为为落水者获救赢得了最关键的时间。
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9日。公示期间,广大群众如有异议,请实名以电话、信函等形式向县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股反映。联系人:郑海燕,联系电话:0831-3995220,联系邮箱:jianganzhengfa@163.com,联系地址:江安县江安镇南外街71号竹都大厦A区2楼(中共江安县委政法委员会),邮编:644200。
中共江安县委政法委员会
2026年4月15日
记者/作者:中共江安县委政法委员会
编辑:康如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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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制:覃勤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