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江安县江安镇城区小学户籍儿童施教区划分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,结合当前城区社区划分及城镇小区建设实际,现将江安镇城区小学户籍儿童施教区划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施教区划分范围
(一)东城小学:龙门口社区、天堂湖社区。
(二)南城小学:汉安社区南屏大道以北;南屏社区南屏大道以北。
(三)南城小学南屏校区(原钱江实验学校小学部):会龙社区、江安镇同义村、五会村。
(四)西城小学:淯江社区、剧专社区。
(五)西江小学:汉安社区南屏大道以南、南屏社区南屏大道以南、江安镇青苔坎村、黄泥村、五会村。
(六)小坝小学:洋码头社区、河中村。
其中,南屏社区南屏大道以北的户籍儿童,可就近选择西江小学报名;剧专社区户籍儿童,可就近选择东城小学报名;城区其他小学施教区内的户籍儿童,均可选择小坝小学或南城小学南屏校区报名。
二、相关事项说明
(一)涉及施教区调整导致就读学校变化的城区户籍儿童,可依据“长幼随学”政策,申请与同一家庭中已在读的哥哥姐姐同校就读。
(二)所有户籍适龄儿童限报1所学校。
(三)符合城区拆迁安置政策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户,可凭拆迁安置协议、相关安置入住或居住地证明材料,按安置地或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划片范围入学。
(四)本公告发布后,此前关于江安镇城区小学施教区划分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,一律以本公告为准。
三、咨询与解释
本公告由江安镇人民政府、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831-3995526
江安镇人民政府
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
2026年3月24日
记者/作者:江安教育体育
编辑:康如梦
责编:魏蔚、李富强
监制:张艳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