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安县公安局
关于公开征集“六霸”等涉黑涉恶
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
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,严厉打击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市霸”“街霸”等涉黑涉恶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,江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征集范围
(一)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市霸”“街霸”等线索
1.村霸、乡霸。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;采取暴力、“软暴力”、威胁恐吓等手段把持干扰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;非法插手民间纠纷、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、煽动闹事、缠访闹访、阻挠项目施工、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。
2.沙霸、矿霸。在砂石、矿产、土地、森林等自然资源领域,非法采砂采矿、滥开滥采、强占资源;以暴力、胁迫、围标串标、恶意竞标、强揽工程、强迫交易等方式垄断经营、排挤对手、暴力抗法,破坏生态环境与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。
3.街霸、市霸。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商业街区、车站、校园周边、娱乐场所等区域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、收取保护费、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、非法讨债、拉帮结派扰乱公共秩序与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。
4.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背后“关系网”“保护伞”。
(二)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
1.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病死、死因不明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及肉制品。
2.畜禽养殖、屠宰环节非法使用“瘦肉精”等违禁药品,以及注水、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。
3.以猪肉、鸭肉等低价肉冒充高价牛羊肉等,掺杂掺假、以次充好。
4.私屠滥宰、无证屠宰、非法买卖、伪造、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。
5.餐饮单位(如烧烤店、火锅店、中餐店、大排档、夜市、食堂等)采购、使用来源不明、走私冻肉、过期变质肉。
6.使用甲醛、亚硝酸盐、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。
7.其他涉及肉制品生产、加工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三、举报方式
(一)电话举报
1.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市霸”“街霸”等各类涉黑涉恶线索:0831-110、0831-2622121(江安县公安局扫黑办)
2.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:0831-110、0831-2622201(江安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室)
(二)来信来访举报
江安县公安局信访室
地 址:江安县江安镇学府路61号江安县公安局老办公楼底楼
邮 编:644200
受理时间:工作日8:30—12:00,14:30—18:00
(三)网络举报
1.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市霸”“街霸”等各类涉黑涉恶线索: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(www.12337.gov.cn)
2.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:44640909@qq.com
四、征集要求
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,尽可能提供举报对象姓名、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依据。如以举报投诉名义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合法权益,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、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,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特此公告
江安县公安局
2026年3月17日
来源:江安公安
编辑:陈钰芸(见习)
责编:周琼、王政伟
监制:覃勤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