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通告
2026-03-11 15:48

为进一步规范江安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,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结合江安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线索征集时间

2026年3月至12月

二、重点征集线索范围

欢迎广大市民、外卖骑手、行业组织及相关单位围绕以下方面,积极举报网络餐饮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:

(一)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: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入网审核、公示等管理义务、允许无证、超范围或“幽灵外卖”入驻、未公示商户资质及食品安全信息等情况。

(二)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违法:包括但不限于无证经营、伪造、租借资质或一证多用、超范围经营高风险食品、无实体店或地址与证照不符等情况。

(三)原料与加工过程违法违规: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问题原料、来源不明肉品或掺假掺杂、非法添加物、加工环境脏乱差、交叉污染及操作不规范等情况。

(四)人员与配送环节问题: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、餐食包装不合格、食品变质、混有异物或不洁等情况。

(五)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:其他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三、举报方式

广大市民和各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:

1.可拨打12315举报热线、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。

2.来人来信来函。

单位名称: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地址: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海大道西段747号

邮编:644200

四、举报奖励

对举报的违法线索,经查证属实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。鼓励实名举报,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

五、法律责任

对包庇、纵容违法行为或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惩处。


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6年3月11日


记者/作者:江安市场监管

编辑:康如梦

责编:周琼、王政伟

监制:覃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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