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<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宜人社规〔2025〕2号)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需要,江安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心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募岗位
江安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心1名。
二、招募条件
(一)申请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1)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(3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(4)遵守见习规定和见习岗位纪律规定;
(5)本科及以上学历;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周岁的失业青年;
(6)目前未购买社保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:
(1)提供虚假信息的;
(2)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、纪律处分的;涉嫌违法违纪,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三、申请程序及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结束。
(二)报名方式: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,申请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:2913287429@qq.com,联系电话:0831-2628605。
(三)报名所需材料:报名时需提交《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学士学位证等其他与报名相关的佐证材料的电子档或扫描件。
四、录用方式
报名结束后,由江安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面试后,综合评价确定就业见习人员。
五、见习管理
(一)达成见习意向后,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。
(二)见习期限:3—12个月。
(三)见习期间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,工作日提供三餐保障,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
六、本公告由江安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心负责解释
江安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心
2025年8月19日
记者/作者:江安县委目标绩效办
编辑:董菡
责编:王政伟、周琼
监制:覃勤